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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惡的人

2007年05月01日

 

最近越來越不想
掩飾自己對某些事情的嫌惡 (工作以外的所有所有)
討厭的人
才不想因為無閒/寂寞而見面
令我感到難受的人
即使我曾經如何重視過你
也不必再聯絡/見面
大家政治/世界觀敵對的 (曼聯去死吧!!!!!)
也不必客套了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
是否可以用「公平」為原則 (尤其是男女/愛情關係)?
我認為不是
但起碼是, 應該有接近「公平」的互相尊重
無限量地單向地為某人付出, 是高中或之前的事情
如此感人的關係, 對於愛心嚴重不足的我來說, 實在無能為力

只是忽然
想起某個極討人厭的「朋友」
我絕不想為了任何(什麼)潛在的利用價值, 就照舊嘻嘻哈哈
想起曾經在意的「某(些)人」
不要沾沾自喜以為自己魅力沒法擋
我付出過, 不一定要你感激, 只要成熟得體的謝意(或者拒絕), 我認為已經很足夠, 你永遠也會在我「隨時出手相助」的名單之中
那些以「又搞掂一件」為樂的人, 你永遠也在我「絕對見死不見+有機會再踩一腳」的名單之中, 恭喜你, good death! 

 





攻擊地鐵站!

2007年04月27日

 

最近看了bansky玩paris hilton的新作品
很正

心裡已有計劃, 要玩一次地鐵站內的廣告, happy
總之:
地鐵, 迪士尼, 麥當勞, 電盈, 超級市場, 娛樂雜誌
等人民公敵
以上目標, 終有一日要做d野, 玩殘佢, 正!

越諗越happy





BLOG(算)什麼?


 

BLOG(算)什麼?
到現在, 我仍然不太理解(也包括網路身份這東西)
曾經有人向我吹噓自己係BLOG寫咩咩就有十九幾萬CLICK
看到有人自拍咩咩白痴低能短片話要係UTUBE創高收視
無聊到癲!

我從不認為在網上/MSN hi來hi去那些是朋友
也不曾對網上的任何言論, 或者自己做出來的account/身份有任何感覺、重視
(因為, 由此至終, 網絡中至少有70%的東西是垃圾, 完全浪費電力)
當然也從不以寫BLOG為發放任何「消息」或者「資料」的動作
(尋求別人理解, 是向垃圾世界屈服的第一步)
不過如果我說, 我寫BLOG, 但我不要求有人睇
那又自相矛盾到極 (不想人睇就不要刊出來吧!)
我想寫BLOG的時候, 心中總是有形無形地, 出現了一個(/團)隱形讀者(/某東西)
無論如何
我不會為了任何人而寫/不寫什麼
就是如此
(不過又真的, 禁不住覺得自己勁無聊, 矛盾, 嗚呼!)

P.S.:看了《愛在遙遠的附近》, 不過, no comment….





milk=廢物!

2007年04月19日

 

偶然之翻開了milk來看
實在有點頂不順那種:
衣著=人的內涵/質素
潮=好
名牌/限量=有品味/context
cross over=創新
等等等等….

的垃圾觀念
也頂不順那種狂玩日文漢字的垃圾中文

我欣賞衣著得體的人
也讚成人行出來是要認真去考慮衣著的問題
但絕不認同「衣著即等於人本身價值」這觀點

我也欣賞型的人/事
但一定要先有context
「靚」、「型」、「潮」之類只是極極極其低等的價值
清晰的理念、連貫的意志和具體的行動表現
才是真正的型
誰人算是型?
找找banksy的作品看看吧
不要以為噴下graffiti著下限量版有錢洗唔曬就好型,廢物!






 

踢波時一個小小的擦傷
過了兩天之後
竟然成個膝蓋也腫起來
連彎曲關節也不能
要命





2007年04月05日


因為要趕住返工
而無時間著夠衫
說出來
可能是笑話
real shit!!!!!!!!!




SEVEN SINS

2007年04月04日

1. NO SYMPATHY
2. NO RESTLESSNESS
3. NO BEING SAD
4. NO FEELING GUILTY
5. NO HESITATION ABOUT ANYTHING
6. NO USELESS DAYDREAM
7. NO THANKFUL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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