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惡的人
2007年05月01日
最近越來越不想
掩飾自己對某些事情的嫌惡 (工作以外的所有所有)
討厭的人
才不想因為無閒/寂寞而見面
令我感到難受的人
即使我曾經如何重視過你
也不必再聯絡/見面
大家政治/世界觀敵對的 (曼聯去死吧!!!!!)
也不必客套了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
是否可以用「公平」為原則 (尤其是男女/愛情關係)?
我認為不是
但起碼是, 應該有接近「公平」的互相尊重
無限量地單向地為某人付出, 是高中或之前的事情
如此感人的關係, 對於愛心嚴重不足的我來說, 實在無能為力
只是忽然
想起某個極討人厭的「朋友」
我絕不想為了任何(什麼)潛在的利用價值, 就照舊嘻嘻哈哈
想起曾經在意的「某(些)人」
不要沾沾自喜以為自己魅力沒法擋
我付出過, 不一定要你感激, 只要成熟得體的謝意(或者拒絕), 我認為已經很足夠, 你永遠也會在我「隨時出手相助」的名單之中
那些以「又搞掂一件」為樂的人, 你永遠也在我「絕對見死不見+有機會再踩一腳」的名單之中, 恭喜你, good de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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